*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525210200028559-XM001
项目名称: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部、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采育镇潘铁营、北山东等27个村开展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7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 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 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注册会计师。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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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