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甘肃公司天祝新能源公司10 万千瓦风电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公司天祝新能源公司10 万千瓦风电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已由武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武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唐(天祝)新能源有限公司10 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武发改能源[2025]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天祝)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企业自筹:8/2,招标人为大唐(天祝)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5-GSTZ09-FW-L001
2.2 项目名称:甘肃公司天祝新能源公司10 万千瓦风电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2.3 建设地点:甘肃省武威市天祝县。
2.4 建设规模:100MW。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 2025 年 9 月 25 日至 2026 年 12 月 25 日结束,共455 天(服务期限以项目通过投资决策之日起7 天之内开始,以具体通知为准,服务绝对期限455 天不变)。
2.6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阶段的110kV 升压站、储能电站、风力发电机组场区的勘察设计、智慧风电场设计、优化设计专题报告(不少于风资源、风机微观选址、集电线路、升压站、风机基础、永久和临时道路等6 项)、涉及工程的招标文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设备技术规范书等编制、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和优化设计专题报告、竣工图编制及技术服务工作等全过程勘察设计咨询服务,工程过程中的各项审查、检查、验收,工程设计总结,竣工验收,参与并制定该项目设计创“四优工程”规划及实施方案。落实质量监督检查、档案验收(包括大唐电子档案系统录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设施、消防设施、职业卫生、治安反恐、地灾、洪评等工程项目相关专项工作的方案开展设计、专业指导、并配合审查及验收。设计过程要执行国家强制性条文及行业制定的安全性评价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2 企业业绩要求:提供近5 年(2020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2个100MW 及以上已完成的风电场勘察设计阶段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须提供近5 年至少1 个
100MW 及以上山地风电场勘察设计阶段业绩的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勘察设计阶段业绩:不包含预可研、可研业绩和分包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用户证明)。
(2)拟派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质检证明、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不涉及。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 年08 月26 日至2025 年09 月05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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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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