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鲁区污水处理厂绿色低碳标杆化改建工程(1,2,3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60000G3001587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
一、招标条件
本平鲁区污水处理厂绿色低碳标杆化改建工程(招标项目编号: E14060000G3001587001 ),已由平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剩余部分由区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朔州市平鲁区新型城镇化建设事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设计规模为20000m³/d,综合变化系数1.78,其中调节池后按日变化系数1.4。主要建设内容:1)全过程节能降耗改造:①提升设备能效。淘汰老旧低效用能设备,更新为高效节能产品设备;②降低运行能耗。通过数字计量精准加药等手段实现药耗水平降低;③高效低碳工艺改造。完善工艺流程,包括MBBR工艺改造、改造深度处理工艺等;④增加光伏发电等。2)资源利用改造:包括再生水设施建设等。3)系统运维能力提升改造:包括全厂智慧水务管理系统建设等。4)完善辅助生产用房:包括仓库(基底面积为375.36㎡,建筑面积为 750.72㎡)、危废间(基底面积为 42.87㎡,总建筑面积为 42.87㎡)。 项目审批文号:平开审批函(2025)6号、平开审批函(2025)19号 建设地点:朔州市平鲁区污水厂厂区内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平鲁区污水处理厂绿色低碳标杆化改建工程一标段:
项目总投资为:12680.64万元,其中本标段招标施工费用约3800万元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工艺管线施工
招标备案编号:140603202508260048-02-01
002平鲁区污水处理厂绿色低碳标杆化改建工程二标段:
项目总投资为:12680.64万元,其中本标段招标施工费用约5900万元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工艺设备
招标备案编号:140603202508260048-02-02
003平鲁区污水处理厂绿色低碳标杆化改建工程三标段:
项目总投资为:12680.64万元,其中本标段招标施工费用约1200万元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智慧水务及仪表自控系统
招标备案编号:140603202508260048-02-0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平鲁区污水处理厂绿色低碳标杆化改建工程一标段: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2.投标人信誉良好,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记录”(处罚期内)(查询企业、项目经理)和“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惩戒期内)(查询企业),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002平鲁区污水处理厂绿色低碳标杆化改建工程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2.投标人信誉良好,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记录”(处罚期内)(查询企业、项目经理)和“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惩戒期内)(查询企业),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003平鲁区污水处理厂绿色低碳标杆化改建工程三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2.投标人信誉良好,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记录”(处罚期内)(查询企业、项目经理)和“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惩戒期内)(查询企业),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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