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传染病医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25-128 | ||||||||||||||||
2、项目名称:漯河市传染病医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281,500.00元 | ||||||||||||||||
最高限价:2281500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本项目主要内容为:A包:支气管镜系统一套、储镜柜一台、冷冻机一台、纯水机一台;B包:有创呼吸机一台、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一台、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一套、胸腔镜一台,详细内容及参数见招标文件; 5.2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5.3 质量要求:合格 5.4 质保期:三年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招标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