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圣润东煤业煤矿感知数据统一协议上传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
一、采购条件
晋圣润东煤业煤矿感知数据统一协议上传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费用,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润东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并组织线下采购。
二、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关于统一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联网数据上传协议工作的通知》(矿安晋〔2025〕4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感知数据联网工作,全面提升联网数据质量和稳定性,消除因数据协议不统一导致转换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数据问题,现开展统一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联网数据上传协议工作。文件要求各煤矿在9月30日之前必须完成安全监控、人员定位等系统联网数据上传,统一切换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公告的MT标准。
2.2 采购范围: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润东煤业有限公司的安全监控、人员定位、视频监控系统感知数据联网上传服务。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完成。
2.4 服务地点: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润东煤业有限公司
2.5 服务要求/服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生产制造商或获得生产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投标人应持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矿山数据采集传输软件和矿山大数据分析平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且证书的权利范围应涵盖本次采购项目。(代理商可提供授权制造商的相关证书)
3.3 人员要求:///
3.4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代理商可提供授权单位的制造商业绩或自身业绩);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协议上传技术服务类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3.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8月26日15:00至2025年08月29日15:00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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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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