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工程供货及安装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工程供货及安装 -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SH1A250009)
发布时间:2025-08-26 14:43:50
发布时间:2025-08-26 14:43:50
一、招标条件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工程供货及安装 (招标项目编号: FSH1A250009 ) ,已由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 ( 项目备案证明 ( 京朝阳发改(备)〔2024〕107 号 ) ),资金来源为
国债及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40%国债资金,60%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工程供货及安装 2.2 本次招标采购的合同估算价:10423.81(万元) 2.3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名称、数量、技术要求、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4 其他: /
招标暂估金额: 104238100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北京 朝阳 高碑店污处理厂内
其它说明: /
招标暂估金额: 104238100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北京 朝阳 高碑店污处理厂内
其它说明: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采购设备的 □ 制造商 ■ 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简称“代理商”)。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 / 资质,近 五 年 具有合同金额不少于4500万元的再生水厂(或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的主要设备供货(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 /资质,近 五 年 具有合同金额不少于4500万元的再生水厂(或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的主要设备供货(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设备制造商应具备 / 资质,投标设备供货业绩及其他要求 / ; (2)投标人应提供主要设备(膜设备)制造商授权书;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种类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其他要求: / 。 同时,投标人应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资质,近5年具有合同额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3.3 (1)本次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2)本次招标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用否决性惩戒。 3.4 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配置设备负责人和安装施工负责人各1人。项目安装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设备负责人应为中级工程师(专业为给排水或机械等相关专业)。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安装施工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提供,设备负责人由设备供货单位提供。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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