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81-WYGC-G2025-0030 项目名称:江阴市公安局机关大院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项目 预算金额:591.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91万元/年; 采购需求: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江阴公安局大院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项目。本项目旨在通过技术改造与精细化能效管理结合的方式,实现节能目标。通过综合能源解决方案,采用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专业服务公司,利用国内外最新能源及信息技术发展成果,统筹推进本项目能源系统改造,并建立能效管控平台,实现能源利用高效化、清洁化、智能化、数字化,降低建筑的整体能耗。改造项目的投资规模由投标人自行控制,托管期内的经济效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4、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托管期限10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提供格式条款《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且亲自参与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声明》)【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本单位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可不含投标当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扫描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如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