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巫山县人民医院早阳分院二期建设项目(工程名称)已由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巫山发改审 〔2022〕2号(2020-500237-84-01-148119)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巫山县人民医院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巫山县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巫山县人民医院早阳分院二期建设项目—医气工程(第二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巫山县早阳组团桂花四社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巫山早阳分院二期住院部项目的医用气体项目。包括氧气管道系统、真空吸引管道系统、压缩空气管道系统、病房设备等。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 155.2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完成氧气管道系统、真空吸引管道系统、压缩空气管道系统、病房设备的供货(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2.5 交付地点: 巫山县人民医院早阳分院
2.6 交付期: 安装交付工期10个月、试运行期1个月、技术服务期3个月、质量保证期36个月(试运行合格并通过验收之日起算)。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定期维护保养,需要更换的设备、材料和配件均由中标人承担。
□2.7 标段划分: /
2.8 其他: /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以下有效的资质证书:
①
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含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发证时间在2022年5月1日之前的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含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
②
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及附件、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及附件;
③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④
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
⑤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①招标文件中“制造商”是指“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的制造商。
②项目“核心产品”即“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核心产品”、“其他材料、构配件及设施设备”分类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设备(材料)需求分类一览表”。
③项目清单中“其他材料、构配件及设施设备”制造商资格条件在招标阶段不做具体要求,合同签订后由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行业及国家相关规范及要求向招标人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及技术资料。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3)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5)安装施工规定:①负责实施“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安装施工的的单位必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
②负责实施“其他材料、构配件及设施设备”安装施工的的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负责实施安装施工的的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安装施工实施单位一栏中按要求明确安装单位,否则由评标委员会做出否决投标处理。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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