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平武县生猪育种创新能力提升融合发展建设项目一标段(配套设备)(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平武县生猪育种创新能力提升融合发展建设项目一标段(配套设备) (项目名称)已由平武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平发改项目【2025】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武县食药同源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等多渠道筹措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平武县食药同源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配套设备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平武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平发改项目【2025】3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国宇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武县江油关镇、响岩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包含 1#、2#、3#、4#、5#、6#育肥猪舍配套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安装调试)。
2.4招标范围:详细技术参数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R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R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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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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