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8-SHGK-G2025-0097 项目名称:南京市高淳中医院飞利浦64排CT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80万元 采购需求: 南京市高淳中医院所需64排CT(品牌型号:飞利浦Ingenuity Core128)维保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中标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辐射安全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标后备查); 2.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标后备查)。 3.提供投标人代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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