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营农场垃圾清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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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汴金财招标采购-2025-35 | |||||||||||||||
2、项目名称:杏花营农场垃圾清运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25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25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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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服务期限:1年 (2)服务质量:合格 (3)服务内容:杏花营农场辖区内所有生活垃圾的装卸和清运(详见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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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1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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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