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艺术中心设备更新项目音响设备采购项目(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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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346 | |||||||||||
2、项目名称:河南艺术中心设备更新项目音响设备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4,871,600.00元 | |||||||||||
最高限价:248716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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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采购内容:本次项目为河南艺术中心大剧场、小剧场、音乐厅的音响扩声系统、调音系统及话筒系统的改造升级,包含但不限于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线路检测、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售后保修及与改造升级相关的施工等; 5.2 交货期:自开工令签发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5.3交货地点:河南艺术中心大剧场、音乐厅、小剧场;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5.5质保期:验收合格后质保期不少于3年(原厂质保); 5.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7包段划分:分为一个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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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至合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为进口产品的,且供应商为授权代理商的,提供制造商或该制造商在国内总代理(总经销)的授权书;供应商为非授权代理商的,提供制造商或该制造商在国内总代理(总经销)的授权书及该总代理(或总经销)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注:提供的文件如含其他语言的须翻译为中文,投标人对翻译内容负有法律责任。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环节通过以下渠道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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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