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JITC-G2025-0252 项目名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289.000000万元(采购包1:810.000000万元;采购包2:630.000000万元;采购包3:315.000000万元;采购包4:234.000000万元;采购包5:195.000000万元;采购包6:10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位于南京市宁海路75号,本项目主要负责为法院机关提供就餐及外卖和公务接待等食材的供应,最终采购金额以实际供货量为准据实结算。标段划分如下: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招标人根据近三年采购食材预估金额,非本项目实际采购金额;本项目最终结算的实际金额根据合同履约期间内的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可对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中标二个标段,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采购有效期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必须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财务报表、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的有效复印件; 需提供企业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近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距开标时间3个月内开具)、提供企业近六个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或有效证明材料)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承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投标人不得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但必须包含此条内容)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5)《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标段6投标人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可仅提供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材料。 (四)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2)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资格要求逐条响应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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