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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项目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8-27 14:54:15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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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12718446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1303G25082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项目已由呼玛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呼发改【 2025 】 6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一般债券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 呼玛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汇龙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呼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项目

2.2建设地点:呼玛县正棋路186号旁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工程总用地面积达3646.96平方米,其中分类堆放建筑垃圾面积1181平方米,分拣厂房130平方米,框架结构。地磅1座,分拣厂房1座,破碎设备1套,进场大门1座,车位5个,场地平整3647平方米,厂区进场道路硬化面积113平方米,厂区内硬化场地(含停车场)面积711平方米,地面均为混凝土地面,地面换填1427平方米,地面设TP0土工膜,200mm厚黏土压实,地面夯实换填,防尘网1290平方米,铁艺围墙235m,排水沟181米,厂区绿化带1014m³,专电工程1套。

建设项目具体工作内容以实际发生为准。(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2025年09月28日-2025年12月31日,共计94个日历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项目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2,389,606.4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如下: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已按照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由投标单位自行将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无项目经理承诺按无效标处理)且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06月至2025年08月)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明细;如存在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

(2)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管理需要或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应岗位或人员,投标时需提供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单位、法人及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提供查询截图,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4其他要求:

3.4.1须具有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4.2投标人必须承诺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承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先后顺序为准)。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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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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