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峨眉山市大渡河流域(峨眉段)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修复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含概算)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峨眉山市大渡河流域(峨眉段)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修复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含概算) (项目名称)已由 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峨发改投资【2025】3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峨眉山天秀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峨眉山天秀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峨发改投资【2025】3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峨眉山市大为镇、龙池镇、龙门乡。
2.2 建设规模:对大渡河流域(峨眉段)开展系统性水环境治理及水生态修复,实施内容主要包括:1.对流域范围内的龙池湖、观山湖进行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龙池湖治理面积67.2公顷,观山湖治理面积18公顷;2.对大渡河流域(峨眉段)支流茅杆河进行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治理长度约35公里;3.开展流域范围内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建设生态拦截带、生态沟渠、生态湿地等,总面积约3万亩;4.开展水源涵养林建设,面积约2万亩。
2.3 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涉及的方案及初步设计、初步概算编制及后续服务等,通过主管部门的评审且取得批复、配合后期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2.5 标段划分:为 1 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程、条例等的相关要求。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污染修复工程)甲级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或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工程设计业绩 。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位;(2)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4)联合体投标,由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污染修复工程)甲级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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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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