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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5年四川省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测试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2437

项目名称:2025年四川省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测试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29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2025年11月1日-2026年10月31日

采购包2:2025年11月1日-2026年10月31日

采购包3:2025年11月1日-2026年10月31日

采购包4:2025年11月1日-2026年10月31日

采购包5:2025年11月1日-2026年10月31日

采购包6:2025年11月1日-2026年10月31日

采购包7:2025年11月1日-2026年10月31日

采购包8:2025年11月1日-2026年10月31日

采购包9:2025年11月1日-2026年10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采购包7:无

采购包8:无

采购包9: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所投标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要求(详见第三章有关CMA认定的检测能力范围的实质性要求);
(3)应按照要求的检测期限,在样品收妥且具备符合规定的测试条件起按采购人提出的测试周期要求提交检测报告(详见第三章有关测试周期的实质性要求)。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承检机构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承检机构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

采购包2:

(1)(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所投标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要求(详见第三章有关CMA认定的检测能力范围的实质性要求);
(3)应按照要求的检测期限,在样品收妥且具备符合规定的测试条件起按采购人提出的测试周期要求提交检测报告(详见第三章有关测试周期的实质性要求)。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承检机构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承检机构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

采购包3:

(1)(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所投标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要求(详见第三章有关CMA认定的检测能力范围的实质性要求);
(3)应按照要求的检测期限,在样品收妥且具备符合规定的测试条件起按采购人提出的测试周期要求提交检测报告(详见第三章有关测试周期的实质性要求)。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承检机构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承检机构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

采购包4:

(1)(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所投标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要求(详见第三章有关CMA认定的检测能力范围的实质性要求);
(3)应按照要求的检测期限,在样品收妥且具备符合规定的测试条件起按采购人提出的测试周期要求提交检测报告(详见第三章有关测试周期的实质性要求)。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承检机构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承检机构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

采购包5:

(1)(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所投标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要求(详见第三章有关CMA认定的检测能力范围的实质性要求);
(3)应按照要求的检测期限,在样品收妥且具备符合规定的测试条件起按采购人提出的测试周期要求提交检测报告(详见第三章有关测试周期的实质性要求)。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承检机构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承检机构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

采购包6:

(1)(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所投标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要求(详见第三章有关CMA认定的检测能力范围的实质性要求);
(3)应按照要求的检测期限,在样品收妥且具备符合规定的测试条件起按采购人提出的测试周期要求提交检测报告(详见第三章有关测试周期的实质性要求)。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承检机构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承检机构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

采购包7:

(1)(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所投标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要求(详见第三章有关CMA认定的检测能力范围的实质性要求);
(3)应按照要求的检测期限,在样品收妥且具备符合规定的测试条件起按采购人提出的测试周期要求提交检测报告(详见第三章有关测试周期的实质性要求)。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承检机构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承检机构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

采购包8:

(1)(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所投标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要求(详见第三章有关CMA认定的检测能力范围的实质性要求);
(3)应按照要求的检测期限,在样品收妥且具备符合规定的测试条件起按采购人提出的测试周期要求提交检测报告(详见第三章有关测试周期的实质性要求)。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承检机构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承检机构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

采购包9:

(1)(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所投标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要求(详见第三章有关CMA认定的检测能力范围的实质性要求);
(3)应按照要求的检测期限,在样品收妥且具备符合规定的测试条件起按采购人提出的测试周期要求提交检测报告(详见第三章有关测试周期的实质性要求)。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承检机构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承检机构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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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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