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铜川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设备采购已由铜川市新区发展和改革局2504-610261-04-01-287572批准,招标人为铜川市新区高远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铜川市新区野狐坡村
2.2招标概况:建筑垃圾及装修垃圾分选及处理设备一套
2.3项目总投资:210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4000000元)
2.4交货期:自收到甲方的通知单之日起150个日历日内交货安装完成。
2.5招标内容:建筑垃圾处置线1条,稳定处理能力150t/h,系统具备每天24小时稳定运行能力,年运行时间≥300天;装修垃圾处理线1条,稳定处理能力50m3/h,系统具备每天24小时稳定运行能力,年运行时间≥300天,装修垃圾密度参考0.7 -1.3t/m3。主要包含设备:板链给料机、振动给料机、颚式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筛分系统、风选系统、人工分拣房、加湿系统、磁选设备、皮带输送系统、除尘环保设备、高压喷雾系统、控制系统及配套设施等,具体情况详见招标内容及技术参数。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为有能力提供本次设备采购的制造商或者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时提供制造厂商相关证明资料;
3.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4 投标人近三年内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类似设备供货业绩;
3.5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发布。
5.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从 2025 年8 月28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5年9月4 日 00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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