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双口教育矫治所 天津市双口教育矫治所干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CZB-2025-TJBC-212)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双口教育矫治所 天津市双口教育矫治所干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CZB-2025-TJBC-21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8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双口教育矫治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ZB-2025-TJBC-212
项目名称:天津市双口教育矫治所干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9845万元
最高限价:72.9845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查询时间为磋商过程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下列A、B两项,提供其中任意一项):A.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B.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二)供应商具备在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四)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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