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东锅氢能产业园 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监理 一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东锅氢能产业园 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自贡市自流井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自井发改项批〔2024〕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自贡市盐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自贡市盐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自贡市自流井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自井发改项批〔2024〕1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自贡市自流井区和大安区凤凰街道。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碱性电解水制氢设备研制厂房及配套用房约17600平方米,PEM 电解水制氢设备研制厂房及配套用房约56000平方米,改扩建东锅大道约2080米,宽20米,改扩建南厂区道路约620米,宽12米。改建园区物流轨道约1000米,配套建设水、电、气、管网,停车场等基础设施。
2.3 招标范围:一标段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监理服务。
2.4 标段划分:本次为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改扩建东锅大道约1707.686米。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监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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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