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本级三峡库区后续地质灾害防治兴山县监测机构能力和应急抢险队伍能力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SZ1617-202501-01H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6-2025-00311
3、项目名称:三峡库区后续地质灾害防治兴山县监测机构能力和应急抢险队伍能力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82.82(万元)
6、最高限价:282.82(万元)
7、采购需求:
优化三峡库区兴山县地质灾害监测机构能力建设和应急抢险队伍能力建设,补充完善监测预警网络体系,配置应急监测装备,提高应急能力,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应急队伍、应急监测预警与信息传输、应急处置和应急指挥能力的建设。(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部分面向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1)中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2)大型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5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2)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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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