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32号-ZHZC2025-025
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封闭式框架协议征集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0.50
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
采购需求:选择具备造价咨询能力的单位,完成示范区财政局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评审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年
服务标准:服务成果应符合现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如颁布新的质量标准,则按照新文件执行)等国家及吉林省、长春市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能够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的能力;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
3.2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1)须符合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2)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29日至2025年09月04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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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