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汐子镇齐家营子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1504012025082801001
一、招标条件
宁城县汐子镇齐家营子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已完成备案,招标人为宁城县汐子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京蒙协作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城县汐子镇齐家营子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城县汐子镇齐家营子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汐子镇齐家营子村。
2.3项目招标控制价:13004121.00元。
2.4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①修建村内雨水排水工程;②村内道路硬化、维修;③维修人饮工程4处;④安装太阳能路灯、安装安防监控系统;⑤建设养老服务中心1处、约1500㎡,及建设附属设施。
2.5招标范围:图纸所示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工程施工总承包(以财政评审工程量清单为准)。
2.6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工。
2.7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全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在联合体协议书中自行约定。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无串通投标、违法分包等不良记录。(投标人须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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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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