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火车站南广场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经理部
防火门公开询比价采购公告
询价编号:CR1906-HCZNGC-FHMXJ-2025-003
1.采购条件
1.1 无锡火车站南广场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南广场改扩建),询价单位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火车站南广场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经理部,已由建设单位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无锡城建梁溪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防火门进行公开询比价。
2.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火车站南广场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为无锡火车站南广场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南广场改扩建),项目位于无锡市梁溪区:地块为火车站广场及公园用地,总用地面积约为5万平方米,项目主要负责站前广场及公园绿地景观更新、火车站地下广场(车库)改造更新、新增配套建筑与构筑物等(拾光站厅、锡金书屋潮码头、东公交站场顶棚、地下室出口)。
2.2询价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询价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询价公告附件1《询价物资包件清单》。
2.2.2 询价方式:公开询比价。
3.报价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 本次询价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 本次询价要求报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报价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②生产能力:竞谈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稳定生产及供应的能力,竞谈物资的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③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报价人须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④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竞谈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其物资检测各项指标均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及本项目的设计技术要求。
⑤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报价人近3年(2023年8月至今)竞谈物资在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者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⑥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两家同类报价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⑦其他:生产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报价,报价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4.履约保证金
4.1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见索即付)形式缴纳。
4.2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总价的5%。
4.3 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时间:合同签订7日内,卖方将银行保函(见索即付)原件提交买方。
4.4保函格式按买方指定格式开具,不按要求开具买方不接受,所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4.5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0日止。
4.6 在合同履行中,如出现卖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买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追究卖方其他相应责任。
4.7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届满后,如双方无争议,买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卖方。
5.支付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包括铁建银信、银行承兑汇票、交行航信、建行易信通、中企云链(云信),买方不承担相关手续费、贴现费等财务费用,买方只能将货款支付到本合同约定的卖方指定银行账户,不接受卖方委托付款。
6.报价文件的递交
6.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31日 8:00.
6.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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