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S222棋河线排埠镇至曾家坪段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宜春市S222棋河线排埠镇至曾家坪段灾害防治工程已由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宜路养字〔2024〕93号《关于宜春市S222棋河线排埠镇至曾家坪段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铜鼓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铜鼓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招标工程位于宜春市铜鼓县境内,实施路线全长约34.36km,若干个恢复重建点。具体线路名称、桩号、实施里程、养护类别、施工技术方案等内容如下:
序号 |
工程项目名称 |
最新电子地图桩号 |
实施里程(km) |
技术 等级 |
养护类别 |
施工技术方案(内容) |
|
起点桩号 |
讫点桩号 |
||||||
1 |
宜春市S222棋河线排埠镇至曾家坪段灾害防治工程 |
K0+270 |
K106+340 |
34.36 |
三级公路 |
专项养护 |
清理塌方,增设桩基挡墙、路堤挡土墙、路肩墙,网喷播植草护坡,修复和完善排水设施等。 |
2.2 本次施工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并完成缺陷修复。
2.3 计划工期:计划于2025年9月开工,计划工期3个月,具体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4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2个月。
2.5 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交管养字〔2018〕30号)文件精神,本工程按一阶段验收执行,并在完工交付使用后6个月之内完成验收。养护工程验收由设区市公路管理机构(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养护科)负责组织,凡完工后未通过验收的,由中标施工单位负责返修,承担养护责任,超出验收时限无正当理由未验收的除外。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发生施工质量问题的,中标施工单位应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退还。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类别,共1个标段,类别及标段划分详见附表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见附表二~附表六,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关联企业组成员在参加具有多个标段的类别投标时,为满足第3.4款的规定,可能出现该类别的关联企业组成员不能全部获得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资格的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9日8时30分至2025年9月18日23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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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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