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矿集团阳高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C142-ZB-25081396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同煤矿集团阳高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NC142-ZB-250813967)已由阳高热电有限公司以阳电党纪字【2025】26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大同煤矿集团阳高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中标人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阳高热电有限公司厂址位于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王官屯镇境内,东距京包铁路约100m,西北距许窑村约30m,东北距阳高县城约14km。
2.1.2阳高热电有限公司为2×350MW超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机组,锅炉为循环流化床燃烧方式。
2.1.3两台炉的粉煤灰、炉渣、石膏分别由三座灰库、两座渣仓和一座石膏库排放。
2.1.4除渣系统:采用干式除渣方式。从滚筒冷渣器排出来的渣进入链斗输送机,再经斗式提升机把渣送入渣仓。每台锅炉共有7台滚筒冷渣器,2台链斗输送机,2台斗式提升机,1座直径为φ15m渣仓。每座渣仓的有效容积为1500 m3,对称布置在1、2号锅炉房的两侧;渣仓上设布袋除尘器和起吊设施,锥体下部设仓壁振打器和空气炮,并设有高、低和连续料位计,在其设备层下设有控制室。每座渣仓设有3路卸料系统:1路为干式卸料系统,可直接装自卸汽车;另2路为双轴搅拌机湿式卸料系统,将渣调湿后可直接装自卸汽车。卸料设备布置在渣仓下约5m的设备层上。
2.1.5除灰系统:气力除灰系统,每台机组设一个除灰单元,采用正压浓相气力输灰系统,将除尘器和省煤器飞灰送到贮灰库。2台机组合用3座灰库(2座粗灰库和1座细灰库)。
2.1.6 石膏系统:脱硫工程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设计脱硫效率不小于99.2%,共配置二套脱水系统,单台脱水系统出力为32.2t/h,石膏浆液通过石膏排出泵送入石膏旋流器分离,其浓度约50%左右的底流进入真空皮带脱水机,经真空皮带脱水机脱水处理后制成的石膏直接落入石膏库,经装载机卸入汽车外运综合利用、处置。
2.1.7阳高热电有限公司主要产生固体废物为: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实际日、年度产生粉煤灰、炉渣、石膏量,根据日、年度发电量及燃煤品质存在浮动。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服务项目:
标段(包)内容:1、投标方负责将阳高热电有限公司2×350MW循环流化床锅炉机组运行产生的且在招标方自行综合利用后,经招标方允许的粉煤灰、炉渣及石膏(包括机组等级检修和日常检修产生的粉煤灰及炉渣),从电厂内的灰库、渣仓、石膏库运输至投标方指定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具备综合利用或处置资质的地点。暂估2025年固废约130万吨,其中粉煤灰约54.6万吨,炉渣约70.2万吨,脱硫石膏约5.2万吨。
综合利用、处置地点由投标方自行寻选,招标方审核且处置场所能满足全年处置量的证明材料。
2.3 服务地点: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王官屯镇
2.4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1.投标方要根据机组负荷、锅炉燃煤量、灰渣量及灰库、渣仓料位、石膏库石膏堆积量随时调车卸运,保证灰库料位、渣仓料位、石膏库堆积量不能超过报警界限(灰库警戒料位12米、渣仓警戒料位8米、石膏库石膏堆积≤600吨),保证有足够的车辆及人员满足机组高负荷期间一般固废运输的需要。
2.投标方自己筹备为完成承包工作所需的运输机械车辆,运输车辆必须为符合国家现行最新、最高环保要求的密闭型车辆,且所有运输车辆必须安装定位系统及车载HUD抬头测速仪,具备车辆实时位置、运行轨迹、车速实时监测、监控功能,严禁超载,同时做好运输过程的抑尘、防抛撒措施。(当省、市要求运输车辆更换新能源型车辆时,投标方必须立即进行更换,更换时间满足省、市要求截止日期之内,包含换电站建设等所有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3.投标方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全过程,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版)》、《山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路基填筑材料循环流化床锅炉灰渣技术要求202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3》、《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2023》、等国家关于粉煤灰、炉渣、石膏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运输的现行、最新所有法律法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服务项目,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3.2.2一般固废处置及综合利用:
3.2.2.1一般固废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须同时满足:
①土地使用手续(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投资立项文件、提供当地自然资源局批准的粉煤灰、炉渣、石膏等一般固废的用地手续;若土地为通过租赁方式获取的,还需提供投标人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
②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一般固废处置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评价的批复或备案材料(如固废委托第三方综合利用,须提供和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及相关环境评价的批复或备案材料);
③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回执;(如固废委托第三方综合利用,须提供和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及相关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回执);
3.2.2.2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运输委托第三方的,须提供投标人和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的运输合作协议)
注:3.2.2.1和3.2.2.2至少有一项须为投标人自有。
3.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8-29 18:00至2025-9-3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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