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设备更新)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 宝兴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设备更新)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宝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宝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宝兴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宝发改投资〔2024〕6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宝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宝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宝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宝发改投资〔2024〕6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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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建设地点:宝兴县灵关镇、穆坪镇;
2.2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污水处理厂实验室、药剂堆放仓库等用房约450平米;改造和扩容生化池、二沉池、调节池等设施;更新老旧电气设备,安装新的电控系统,建设应急供电系统;更新砂水分离器、刮泥机、脱泥机系统、搅拌器、提升泵、过滤器、压滤机、污水泵、曝气风机、加药装置、污水消毒装置等设备约280台。 2.3项目总投资为:2800万元。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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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施工单位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工程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类施工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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