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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厂房吊车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工艺厂房吊车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出资比例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艺厂房吊车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QT025WXR559C11506BD/GKZH-25ZXH702
2.2项目名称:工艺厂房吊车设备采购
2.3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酒泉市
2.4招标范围:7台吊车类设备
设备技术规格要求:详见规格书和计划过程清单
2.5交货时间:首批到货2026年6月30日
2.6交货地点:项目现场
2.7最高投标限价:812.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在国内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3.3.1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A级,许可范围需涵盖本次设备产品。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不予认可)、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5年08月29日19:00—2025年09月05日16:00(北京时间)。

4.1电子版招标公告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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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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