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重光体育中心已由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500112-47-03-10173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渝地土地利用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渝地土地利用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配套及附属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两江新区重光立交。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光体育中心项目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重光立交,室内公区装修及体育场馆装修面积约5万平方米,室外景观面积约3.4万平方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9800万元(其中精装修费用约8600万元,室外景观约12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1)室内公区装修及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公共过道、电梯厅、楼梯间、公共卫生间等区域的楼地面、墙面、天棚、隔断等室内精装修及硬质造型、强电、弱电智能化等。
(2)体育场馆装修及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游泳馆、网球馆、羽毛球馆、篮球馆、天空足球场以及相关配套用房天地墙室内装饰装修,各类主材、门窗、防水、洁具、灯具、光学、声学、室内灯光,室内(二次)机电(包含但不限于暖通、消防、电气、给排水、弱电智能化),体育氛围、体育运动设施、隔音防撞、运动安全防护设施,体育场馆指引、标识标牌等。
(3)室外景观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室外景观、绿化、给排水、强弱电、道路、照明、监控系统、园区硬质铺装、弱电智能化等。
(4)以上工程内容最终以施工图设计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说明为准。
2.5 工期要求:共180日历天(其中:游泳馆施工时间110日历天,篮球馆施工时间90日历天),羽毛球馆施工时间120日历天,足球场施工时间80日历天,网球馆施工时间90日历天,公区施工时间150日历天,室外景观施工时间1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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