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庆钻探长庆固井公司2025年水泥车自动化升级改造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XN319-FW1325-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川庆钻探长庆固井公司2025年水泥车自动化升级改造技术服务项目已由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固井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川庆钻探长庆固井公司2025年水泥车自动化升级改造技术服务项目。
2.2 项目概况:川庆钻探公司“13583”战略部署突出“创新驱动、数智转型、价值创造”,提出要持续提高核心竞争力。2025年着力提升工程作业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系统性增强井工程全业务链高端化服务。公司2025年工作会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数智固井”等三项建设、高效推动“工程能力提升”等十大工程,在聚力技术策源方面抓好自动化固井作业技术等专项行动;在聚力数智赋能方面,扎实推动“四化”建设,分批次实施现有水泥车自动化升级改造,提升主力装备自动化、高端化水平。现计划对15台水泥车进行自动化升级改造。目前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外招标。项目估算金额:1290.58万元。
2.3 招标范围:15台水泥车自动化升级改造。对现有的固井水泥车进行技术改造,使其实现远程自动化控制及具备一键固井功能。总体改造方案是保留原有固井车上底盘车、柴油机、变矩器、柱塞泵、离心泵、计量罐等部件,更新电气系统、液压系统、操控系统、气路系统、润滑系统、管汇系统等,结合自动密度、自动排量、自动预混控制,形成从前置液-预混-领浆-中间浆-尾浆-顶替液的全流程自动控制一键式远程自动控制固井。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限价含税,税率13%,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产品标准 |
采购 数量 |
单位 |
单价最高 限价(元) |
1 |
单机单泵水泥车自动化升级改造 |
45-21 |
13 |
套 |
828600 |
2 |
双机双泵水泥车自动化升级 |
100-30 |
2 |
套 |
1067000 |
项目计价方式:固定单价,实际结算金额=固定单价*数量。
2.5 服务地点:川庆钻探长庆固井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区域(高沟口、庆城、靖边、定边、乌审旗)。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0日。单台设备90日内完成。
2.7 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8 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应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由评标委员会从价格、商务和技术等方面综合判定是否具备竞争性,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价格、商务和技术等方面均具备竞争性的理由,推荐所有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1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分配100%的工作量。
当综合得分一致的情形下,投标人的排名顺序依次按照投标报价、技术、商务分值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
2.9 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须有会计师事务所印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签章。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报告编码。(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
新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提供公司财务报表。
*3、信誉要求:
*3.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2 投标人202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一般A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影响项目履行的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3 2023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3.5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3.1-3.4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3.5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4、其他要求
*4.1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及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4.2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有一个相同的股东、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3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至少一项固压类设备维修、改造、技术服务项目。须提供包含但不限于:①应提供合同主要页;②发票开具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0 日前)及税务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4.4施工场地和人员要求:需承诺拥有可同时进行5台车改造的场地及用于本项目的15名维修改造人员(承诺书、场地照片、15名人员提供近3个月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7、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