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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杨树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SLSG0114G25082000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木兰县水务局以《关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杨树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木水发【2023】35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木兰县防汛抗旱保障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鹏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杨树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2.2主要建设内容:木兰县杨树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主要治理河长为3.369千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整形工程3.369千米:护岸工程2处,总长度为6.738千米,裹头工程14处。
2.3建设地点:木兰县柳河镇
2.4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5 招标控制价:8715501.84元。
2.6 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10 月1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30日;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以实际情况为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06月至2025年08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配置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管理员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员及质量管理员具备岗位证书,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上述人员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06月至2025年08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2年01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判决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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