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石柱县六塘乡双岔河废弃矿渣综合处置工程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23〕119号、石发改审〔2023〕135号、石发改审〔2023〕165号、石发改审〔202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石柱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石柱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石柱县六塘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要针对石柱县六塘乡双岔河废弃矿渣堆放区约1.96万立方米历史遗留废弃铅锌矿渣进行综合整治,总占地面积约5042.5平方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802.8952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矿渣综合处置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纸、图说、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无;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