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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框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研发中心框架技术服务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HDLY-FW-GKZB-25-1624

2.2项目名称研发中心框架技术服务

2.3项目概括

本招标项目研发中心框架技术服务招标人为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研发中心框架技术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研发中心框架技术服务,本次招标为入围招标,中标人数量5人(入围家数5家)。除应满足本规范书规定的要求以外,还应满足国家及行业的现行标准及相关规定。此外,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具体执行标准规范则根据框架合同中每个项目具体要求执行。

本技术服务的范围包括以系统和设备(注:本项目所涉及的系统和设备均为非核级)的研发、设计、测试、故障诊断和分析、技术咨询等内容,具体应提供(但不限于)为:

1)专用工具的研发设计,包括产品结构、电控等设计方案;

2)待研发或待优化的系统和设备的设计,包括结构、电控、工艺等设计方案;

3)设备的国产化选型、优化替代设计;

4)待优化的系统和设备的故障诊断、测试和根本原因分析、解决方案;

5与研发设计相关的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支持;

6)设计文件及设备管理文件的开发和维护。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2.5项目地点

成都市双流长顺大道一段328号

2.6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2年(按照框架合同中每个具体项目内容和进度要求制定工作进度计划。)

2.7质量标准

按照研发中心框架技术服务技术规格书要求,质量要求达到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依法设立的证明: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

3.2资质要求:/。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净利润至少1年不亏损,且近3年审计报告标准无意见。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已签订的与本次采购类似的“专用工具的研发设计”或“系统和设备研发、设计”或“设备的国产化选型、优化替代设计”或“系统和设备故障诊断及根本原因分析解决方案”的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或生效时间、标的物名称(如有必要提供技术协议或技术附件或供货清单)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注: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除合同形式外,也可为协议或任务书等其它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文件。

3.5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的承诺书;若自拟承诺书,承诺书内容需涵盖“投标人

的承诺书”的所有内容。)

3.6其它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经销商投标。

2)人员要求:

(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1名具有3年以上研发设计相关的工作经验的项目负责人(格式见应答文件格式-项目负责人情况表)。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代缴公司(须提供委托证明)为项目负责人在最近6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须由国家社保部门出具),从应答截止时间的当月或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投标人为事业单位,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可提供在职证明(在职证明材料具体形式不限,但应体现时间因素为应答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时间,该人员为本校、本单位人员的在职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2名具有2年以上与研发设计相关的工作经验的团队成员(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一览表)。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代缴公司(须提供委托证明)为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在最近6个月中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须由国家社保部门出具),从应答截止时间的当月或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中任意3个月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3个月的可少于3个月;投标人为事业单位,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可提供在职证明(在职证明材料具体形式不限,但应体现时间因素为应答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时间,该人员为本校、

本单位人员的在职证明材料)。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研发中心框架技术服务售价:2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标段”。

4.2发售时间:2025年09月02日15时00分07秒—2025年09月08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4.3**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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