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DGP371323000202502000192
项目名称:沂水县许家湖镇2025年“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53.00万元
最高限价:553.0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沂水县许家湖镇2025年“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绿化类(南社村、马庄村) |
1 |
绿化等工程施工 |
84.78 |
B |
沂水县许家湖镇2025年“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绿化类(东邱村、袁家庄、快堡村) |
1 |
绿化等工程施工 |
74.20 |
C |
沂水县许家湖镇2025年“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路灯及弱点改造(南社村、东邱村、袁家庄等村) |
1 |
太阳能路灯采购与安装及弱电改造等工程施工 |
49.32 |
D |
沂水县许家湖镇2025年“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道路类(南社村、东邱村、袁家庄等村) |
1 |
混凝土路面、沥青路面铺设等工程施工 |
163.36 |
E |
沂水县许家湖镇2025年“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道路类(快堡村、赵家楼村、潘家沟村等村) |
1 |
混凝土路面、沥青路面铺设等工程施工 |
123.56 |
F |
沂水县许家湖镇2025年“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建筑装饰类(南社村、袁家庄、潘家沟、陈家庄子村) |
1 |
混凝土仿古凉亭、砖砌木纹漆花池等工程施工 |
57.78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大型及以上企业不具有参与资格,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②其中,C包供应商还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D包、E包供应商还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F包供应商还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③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关系或供应商单位法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法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人事兼职管理关系;④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行为,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⑥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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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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