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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湖流域吴家洼片区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长湖流域吴家洼片区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02 18:21|发布单位:荆州市兴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5-09-26|项目监管地: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阅读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ZSJ-202508SL-006001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05-2025-00356

3、项目名称:长湖流域吴家洼片区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工程勘察设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98(万元)

6、最高限价:82.69(万元)

7、采购需求:

完成长湖流域吴家洼片区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岩土工程勘察、测量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勘察设计成果报审报批和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为止的技术支持和相关服务。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12 月 01日。其中:后续服务为跟踪工程实施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1.2资质条件要求: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并具备测绘甲级(工程测量)资质。 1.3业绩要求:①近五年(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向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总投资额为 3000万元及以上或合同额55万元及以上的水生态修复或水环境综合治理或河湖整治相关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的原件扫描件,如未体现项目特征信息,应补充提供初设批复或业主证明等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中设计方提供)②近五年(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向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总投资额为3000万元及以上或合同额10万元及以上的水生态修复或水环境综合治理或河湖整治相关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的原件扫描件,如未体现项目特征信息,应补充提供初设批复或业主证明等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中勘察方提供)。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需为设计单位,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②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其它要求:3.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可由项目设计负责人兼任)须具备环保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环保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人员要求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附相关证书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为拟派人员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度、2023年度或2022年、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告无亏损(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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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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