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6-CYLY-G2025-0026 项目名称:2025年苏州吴中太湖新城施工阶段造价控制跟审服务(第二批) 预算金额:420.000000万元(采购包1:200.000000万元;采购包2:135.000000万元;采购包3:46.000000万元;采购包4:39.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肆佰贰拾万元整(¥:4200000.00) 其中: 第一标段: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 第二标段:人民币壹佰叁拾伍万元整(¥:1350000.00) 第三标段:人民币肆拾陆万元整(¥:460000.00) 第四标段:人民币叁拾玖万元整(¥:390000.00) 注: 本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每标段中标单位数量为1家。投标单位可对以上4个标段中的部分标段或全部标段进行报名投标,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已在前期标段评审中获得中标资格的供应商,不再具有后续标段的得标权,不计入后续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 各标段咨询项目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相应调整。具体项目跟审费用按照附表《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党政办(投资评审中心)关于社会审计机构参与政府及国有投资工程造价控制跟审服务酬金的计算办法》明确的计费标准。 采购需求: 二、采购需求: 2.1为更好履行审计监督职能,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要求采购政府投资工程施工阶段造价控制跟审服务。 2.2拟中标服务标段供应商:4家 2.3项目考核方式:按采购人要求考核,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附件文件要求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跟审项目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第一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本项目第二至四标段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社会咨询企业独立性的,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3.2咨询服务商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0号相关规定。 3.3项目的造价控制跟审单位与监理单位原则上不能为同一家单位;如遇到以上需回避的项目,投标单位自动放弃包含该项目跟审内容标段的中标权。 注: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咨询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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