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斜江河水质提升和水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邛崃市斜江河水质提升和水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 / 标段已由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邛发改审批【2025】第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邛崃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上级财政资金(90%)和地方财政资金(10%),招标人为成都市邛崃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邛发改审批【2025】第2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邛崃市高埂街道、羊安街道。
2.2 建设规模:1 .水环境提升工程,主要包括生态 缓冲带修复工程、生态沟渠工程、斜江河大桥滩地生境修复、污 水厂尾水湿地工程、入河排口整治工程、支流石头河生态治理工程、支流小南河生态治理工程、复兴沟支流生态治理工程、老汤沟支流生态治理工程、仁和社区支流生态治理工程、陈水碾支流生态治理工程、雷堰沟支流生态治理工程、泥沟子支流生态治理工程、曹沟支流生态治理工程;2.河流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包括 基底防护措施、水生植物群落构建等。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 日历天,具体以任务委托书和工作联系函要求为准。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形测绘、地质勘察,现场调查、初勘、详勘、补勘、测量等全部勘察工作;本工程的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后续配合施工图设计相关服务工作等。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范规程和标准要求,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及轨道交通工程专业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拟派勘察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注册在联合体中勘察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注册在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3.1.6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业绩要求:提供;
勘察资质单位:
近年2022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勘察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2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单个合同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勘察业绩;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2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2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单个合同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及轨道交通工程专业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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