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81-BZDL-G2025-0049 项目名称:江阴市城东街道社区助餐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6.000000万元(采购包1:78.000000万元;采购包2:5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元/餐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江阴市城东街道社区助餐服务采购项目。以助餐服务半径数为基础,按东、西区划分2个标段,由运营商提供助餐服务。东区(标段1):山观、金山、长山、石牌、寿山、蟠龙、山源7个社区,其中蟠龙作为助餐中心,其余6个作为助餐点;西区(标段2):双牌、锦隆、杨市、滨江、金童5个社区,其中杨市作为助餐中心,其余4个作为助餐点。本项目分2个标段,投标单位均可参与上述所有标段的报名投标,每个投标人只能中取一个标段。开标定标顺序:东区(标段1)→西区(标段2),已中标单位不再参与其他标段评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格式条款《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响应文件且亲自参与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磋商/谈判/询价声明》)【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本单位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扫描件】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采购包2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