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妇幼保健院十堰市妇幼保健院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SY-202509FJ-030001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00-2025-00728
3、项目名称:十堰市妇幼保健院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631.880441(万元)
6、最高限价:2631.880441(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指从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中标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4)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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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