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院区一期工程及省中西医结合儿童医院建设项目主体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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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1089 | |||||||||||
2、项目名称: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院区一期工程及省中西医结合儿童医院建设项目主体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8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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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概况:本项目位于郑州市中牟县大孟街道办事处仁信路 16号,仁德路南、文澜街东、仁信路北、和安街西区域,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东院区院内。本工程总建筑面积15890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115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7750平方米。 5.2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项目推进需要,开展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院区一期工程及省中西医结合儿童医院建设项目主体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审核报审资料以及招标人交办的与竣工结算审核服务有关的其它工作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标包划分:1个标包 5.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 5.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5.6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采用费率(基础费率和审减费率)方式报价,本项目基础费率最高投标限价为0.1%、审减费率最高投标限价为3%。 注:(1)基础费率的收费基数为送审建安工程费,审减费率的收费基数为审减额(审减额=结算送审金额-审定金额)。 (2)本项目根据中标人所报费率据实结算,本项目结算累计金额不超过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80万元)。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上述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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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同本项目服务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及以上(以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时间为准),同时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纳税和缴纳社保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采购人在资格审查时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相关主体(查询主体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内,查询时将查询结果进行截图,以作证据留存,此查询时间以外,该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 (9)采购人在资格审查时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相关主体(查询主体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相关主体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内,查询时将查询结果进行截图,以作证据留存,此查询时间以外,该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在资格审查时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核实并将查询结果存档备查,存在以上情形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内,查询时将查询结果进行截图,以作证据留存,此查询时间以外,该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 (1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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