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3-NJKJ-G2025-0007 项目名称:栖霞区市政所2025年至2028年(3年)市建区管绿雕等设施养护服务 预算金额:318.78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详见下文 采购需求: 为了确保城市绿化景观的长期美观性,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和生态环境质量,需开展市建区管绿雕、岛头设施2025年至2028年(三年整)养护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318.78万元,单项限价详见下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单项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评审前六个月(2025年3月-2025年8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评审前六个月(2025年3月-2025年8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要提供评审前六个月(2025年3月-2025年8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注:①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采购项目,将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