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225210200017206-XM002
项目名称:北京城市副中心步行和自行车系统示范段一次性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预算金额:19.10351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9.10351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北京城市副中心步行和自行车系统示范段一次性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19.103517
1项
采购目标:北京城市副中心步行和自行车系统示范段(乾行路)南起东古城街,北至丁各庄街,与含章西一路、含章路相接,全长约3.0公里,跨运潮减河处设置桥梁一座,长度约206米。其中潞源北街至丁各庄街,长度约2.5公里,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通州公路分局负责管养。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通过对本项目的智慧监控系统进行一次性提升改造,安装多功能摄像头、一键报警箱等硬件设备,并配备相应的软件系统,可实现对该区域的全面监控、智能。采购要求:通过对本项目的智慧监控系统进行一次性提升改造,安装摄像头、一键报警箱等硬件设备,并配备相应的软件系统。同时增加城市家具相关设计,如设置座椅、种植绿植、完善自行车设施。安装维修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中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或公路工程机电专项监理资质;(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住建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道路与桥梁专业或机电专业),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公路工程专业)(需注册在本单位),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施工、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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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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