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84/16-QT-3258)
一、招标条件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项目兴旺露天矿首采区南部补充勘探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华通瑞盛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展旦召苏木。
2.2 项目规模:露天煤矿建设规模3.0Mt/a。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5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方应同时提供有效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以上资质证书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以上资质证书。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煤矿水文地质钻探或者地质钻探类项目合同业绩,且均已完工。需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完工证明材料需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完工证明性材料原件扫描件或核准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完工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9-04 17:00到2025-09-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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