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CZC2025-K3-990106-CGZX 2.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防城港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3.预算金额:经批准的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专项评审费,在低于最高限价的前提下以最终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4.最高限制单价:
分标 |
最高限制单价 |
一 |
分标01:概(预)算和招标控制价、工程结算评审服务费计取如下: 1.评审服务费=基本费或效益费(二者选高值) 2.基本费、效益费的计算 (1)基本费按经财政部门确认的审定造价实行分段累进计算,基本费=∑(工程项目审定造价(不含暂列金额)×基本费费率×难度系数):
审定单项造价M(万元) |
评审服务费计费标准(费率)‰ |
备注 |
M≤500 |
1.461 |
按照分段差额累进法计算 |
500<M≤2000 |
1.26 |
2000<M≤5000 |
0.96 |
5000<M≤10000 |
0.6 |
10000<M≤30000 |
0.4 |
30000<M |
0.2 |
(2)效益费按经财政部门确认的净核减值实行分段累进计算,效益费=∑(净核减值×效益费费率×难度系数),净核减值(不含暂列金额、暂估价部分的核减),具体如下:
序号 |
净核减值 |
效益费率 |
备注 |
1 |
净核减值≤100万元 |
3.43% |
按照分段差额累进法计算 |
2 |
100万元<净核减值≤300万元 |
3.04% |
3 |
300万元<净核减值≤500万元 |
2.64% |
4 |
500万元<净核减值≤1000万元 |
2.18% |
5 |
1000万元<净核减值≤1500万元 |
1.66% |
6 |
1500万元<净核减值 |
0.5% |
3.评审服务费上限额:单个项目评审服务费不得超过50万元。评审服务费少于2000元的,按2000元计。 4.难度系数 (1)水利、市政道路、给排水、公路及土地整理项目、园林绿化工程,难度系数0.8;桥梁和房建项目,难度系数为1.2;土石方工程项目,难度系数为0.6;其余类型项目的难度系数为1.0; (2)工程项目在本市外及东兴市、上思县、防城区(那梭镇、那良镇、垌中镇、扶隆镇、大菉镇、十万山乡),需要到项目地调查的,难度系数为1.1(此项付费最高不超过3000元)。 (3)工程结算,难度系数为1.1; (4)难度系数在安排评审任务签订采购合同时确定。 5.土石方开挖、运输、回填、弃置等因套用定额与市场价调整的均不属于付费内容。 6.送审的工程因漏项、错项或未按规范性文件准确计价计量等因素导致每一单位工程造价核增20万元以上的,在计算评审结论的核减金额时,上述因素造成的核增金额不冲减核减金额。 7.送审与审定所采用的材料价格信息不一致,导致审定造价与送审造价偏差大,差额超过50万元或超过审定造价的±5%以上的,计算评审服务费时,项目的净核减额应扣除该部分核增(减)额后计算评审服务费。 8.征集人明确不属于供应商审核范围(内容)的事项,不计入工程净核减额。 9.因非入围供应商原因需中止项目审核工作的,采购人视入围供应商完成工作量情况来计算评审服务费: (1)已完成征集人委托项目初审工作的,按评审基本费30%计算; (2)已完成征集人委托项目初审及对数工作的,按评审基本费50%计算。 (3)在合同期内该项目由原供应商再次审核的,支付的评审服务费应扣除原已支付部分。 10.因供应商自身原因中途将委托项目退回给征集人的,征集人不支付任何评审费用,且征集人有权不再委托项目或单方面终止该项目合同。 11.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时完成评审的,审核时间延迟7天以内的,征集人按每逾期一天扣减该项目评审服务费的10%计算;审核时间延迟7天以上的视为受托方无法完成该项目造价评审工作,征集人有权收回工程资料并不支付该项目的评审服务费,当年累计出现两次,征集人有权不再委托项目或单方面终止合同。 12.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将对入围供应商递交的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复审,复审结果因供应商造成的误差(绝对值累计)超过 3%(含 3%)时,采购人不再支付该项目的评审费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如上述误差累计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征集人将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误差率计算公式: (采购人审定后核增金额+|采购人审定后核减金额|)/入围供应商审定金额*100% |
二 |
分标02(信息化工程评审服务)评审服务计费方式及要求 信息化工程评审费按照工程概(预)算、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竣工工结程算评审费用计取,评审服务费少于2000元的,按2000元计,上限额度为50万元(不含本数)。评审费计取标准如下: 1.评审服务费=基本费或效益费(二者选高值) 2.基本费、效益费的计算 (1)基本费按经财政部门确认的审定造价实行分段累进计算,基本费=∑【工程项目审定造价(不含暂列金额)×基本费费率×难度系数】:
审定单项造价M(万元) |
评审服务费计费标准(费率)‰ |
备 注 |
M≤500 |
1.461 |
按照分段差额累进法计算 |
500<M≤2000 |
1.26 |
2000<M≤5000 |
0.96 |
5000<M≤10000 |
0.6 |
10000<M≤30000 |
0.4 |
30000<M |
0.2 |
(2)效益费按经财政部门确认的净核减值实行分段累进计算,效益费=∑(净核减值×效益费费率×难度系数),净核减值(不含暂列金额、暂估价部分的核减),具体如下:
序号 |
净核减值 |
效益费率 |
备注 |
1 |
净核减值≤100万元 |
3.43% |
按照分段差额累进法计算 |
2 |
100万元<净核减值≤300万元 |
3.04% |
3 |
300万元<净核减值≤500万元 |
2.64% |
4 |
500万元<净核减值≤1000万元 |
2.18% |
5 |
1000万元<净核减值≤1500万元 |
1.66% |
6 |
1500万元<净核减值 |
0.5% |
3.难度系数 (1)信息化项目的难度系数为0.9; (2)如有其他特别要求的,在接收评审任务时由双方另行确定调整系数。 4.送审的工程因漏项、错项或未按规范性文件准确计价计量等因素导致每一单位工程造价核增20万元以上的,在计算评审结论的核减金额时,上述因素造成的核增金额不冲减核减金额。 5.因非入围供应商原因需中止项目审核工作的,采购人视入围供应商完成工作量情况来计算评审服务费: ①已完成征集人委托项目初审工作的,按评审基本费30%计算; ②已完成征集人委托项目初审及对数工作的,按评审基本费50%计算。 ③在合同期内该项目由原供应商再次审核的,支付的评审服务费应扣除原已支付部分。 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中途将委托项目退回给征集人的,征集人不支付任何评审费用,且征集人有权不再委托项目或依法终止该项目合同。 7.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时完成评审的,审核时间延迟7天以内的,征集人按每逾期一天扣减该项目评审服务费的10%计算;审核时间延迟7天以上的视为受托方无法完成该项目造价评审工作,征集人有权收回工程资料并不支付该项目的评审服务费,当年累计出现两次,征集人有权不再委托项目或依法终止该项目合同。 8.评审服务费费率如有新的费率标准则执行新标准。 9.评审单位原则上要根据采购人的相关要求限内完成项目评审初稿,并提交相应成果文件。 |
三 |
分标03(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服务)评审服务计费方式及要求: 1.竣工财务决评审服务费=项目送审投资总额×计费标准,评审服务费少于2000元的,按2000元计,上限额度为25万元(含本数)。计费标准如下:
项目送审投资总额M(万元) |
计费标准(费率)‰ |
备注 |
M≤2000 |
1.00 |
竣工财务决编审服务费按差额累进法计算。 |
2000<M≤5000 |
0.6 |
5000<M≤10000 |
0.35 |
10000<M≤50000 |
0.1 |
M>50000 |
0.05 |
2.因非入围供应商原因需中止项目审核工作的,采购人视入围供应商完成工作量情况来计算评审服务费: (1)已完成征集人委托项目初审工作的,按评审基本费30%计算; (2)已完成征集人委托项目初审及对数工作的,按评审基本费50%计算。 (3)在合同期内该项目由原供应商再次审核的,支付的评审服务费应扣除原已支付部分。 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中途将委托项目退回给征集人的,征集人不支付任何评审费用,且征集人有权不再委托项目或依法终止该项目合同。 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时完成评审的,审核时间延迟7天以内的,征集人按每逾期一天扣减该项目评审服务费的10%计算;审核时间延迟7天以上的视为受托方无法完成该项目造价评审工作,征集人有权收回工程资料并不支付该项目的评审服务费,当年累计出现两次,征集人有权不再委托项目或依法终止该项目合同。 |
5.采购需求:
分标号 |
标的名称 |
一阶段供应商入围数量 |
简要服务要求或者技术需求 |
01分标 |
防城港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不含信息化项目)的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结算协审服务 |
按评审综合得分排名,确定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为20家,且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淘汰比例≥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 |
详见征集文件 |
02分标 |
防城港市政府投资建设信息化项目的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协审服务 |
按评审综合得分排名,确定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为5家,且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淘汰比例≥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 |
03分标 |
防城港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协审服务 |
按评审综合得分排名,确定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为3家,且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淘汰比例≥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 |
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分标,供应商可投整个项目中一个分标或多个分标并入围,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服务期限:本框架协议服务期限为两年。具体起止时间以框架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标01:(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可参与审核项目工程概(预)算、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竣工工程结算等工作的工程造价专业技术能力。 (2)业绩要求: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2023年以来未被列入财政投资协审黑名单的供应商。 (6)因协审项目建设地在防城港市管辖范围内,成交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进行项目现场踏勘查看,和到采购人办公地点与建设单位及编制方进行对数,为保障项目评审工作正常进行,注册地在防城港市以外的机构中标后一个月内需在本市设有分支机构和固定配备3名以上拟投入人员(其中至少有一名一级造价师),并将办公场所和人员向采购人报备,接受采购人现场核查。 分标02:(1)资质要求:具有以下资质要求之一的单位: ①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格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的电子系统工程类或通信工程类)乙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 ②取得信息化主管部门授权实施电子系统工程造价审核资格单位。 ③参与过软件类费用测算相关标准编写,且评审人员具备工信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软件工程造价师》或《软件工程造价评估》资格。 (2)业绩要求: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2023年以来未被列入财政投资协审黑名单的供应商。 (6)因协审项目建设地在防城港市管辖范围内,协审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进行项目现场踏勘查看,和到采购人办公地点与建设单位及编制方进行对数,为保障项目评审工作正常进行,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下达委托任务后,针对项目具体情况,供应商能够在12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提供相应协审服务。 分标03:(1)资质要求:具备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业绩要求: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2023年以来未被列入财政投资协审黑名单的供应商。 (6)因协审项目建设地在防城港市管辖范围内,协审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进行项目现场踏勘查看,和到采购人办公地点与建设单位及编制方进行对数,为保障项目评审工作正常进行,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下达委托任务后,针对项目具体情况,供应商能够在12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提供相应协审服务。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5年9月4日起至2025年9月11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