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XRD[GK]2025005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文教职业中专学校多功能音乐厅及合唱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81,639.00元
采购包1(多功能音乐厅及合唱教室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1,481,639.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481,639.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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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2450300-舞台设备 | 多功能音乐厅及合唱教室设备 | 1(项) | 否 | LED成像灯:额定功率≥:200W ,光学角度≥:19°/26°;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481,639.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①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②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若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招标文件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有效证书或提供所投产品均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如3C、信息安全产品)的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若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产品。;(3)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应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