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5-2028年所属区域市场储能供电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5-2028年所属区域市场储能供电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ORG613620250904-000-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为满足渤海钻探公司生产需求,现对2025-2028年所属区域市场储能供电服务项目进行招标。储能供电服务指储能转运舱通过下电点实施充电,转运舱充满电后,经车辆拉运至施工现场,移动储能供电输出额定电压进入VFD/SCR/MCC房,供电机动力输出和设备设施用电,取代现有柴油发电。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A标段:钻井业务,预估金额40003万元(不含税),B标段:修井业务,预估金额:1263万元(不含税),本项目总预估金额41266万元(不含税)。
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本项目服务期限到期时,若该服务在某井尚未结束,则项目服务期限顺延至为该井服务完为止,期间不得新增其他井工作量。
6、服务地点:渤海钻探工程公司所属区域津冀、大庆、长庆沿线、新疆、青海、川渝、海南等市场。
7、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二)设备要求:
1.提供已采或拟采电芯或电池单体的生产厂家和规格型号,并提供由专业检测机构(CMA/CNAS资质)出具的该厂家同型号的产品检测报告。
2.钻井业务单个电池舱的容量不低于3MWh;修井业务单个电池舱的容量不低于1MWh。
3.配置要求:
(1)50型及以下钻机:现场设备配置不低于12MWh的储能电池舱,并配备相应的智能系统;1小时供电量不少于3MWh。
(2)70型及以上钻机:现场设备配置不低于20MWh的储能电池舱,并配备相应的智能系统;1小时供电量不少于4MWh。
(3)修井施工:现场设备配置不低于1MWh的储能电池舱,并配备相应的智能系统;1小时供电量不少于0.5MWh。
第1项提供电芯或电池单体的生产厂家和规格型号清单及检测报告彩色扫描件;第2、3项提供设备配置清单与承诺。
(三)承诺中标后按照招标人通知单要求30天内提供储能供电服务。
(四)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提供承诺书。
(五)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事业单位按照财务部令第108号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划提供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财务分析)
2.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六)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者未被招标人暂停、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评标委员会对照投标人提供的截图内容,于评标当日在对应的网址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以查询结果为准。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截图信息造假,则按照失信行为予以处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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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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