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多功能交通量调查站建设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贵州省公路局、贵州省公路局大数据服务中心以交办规划函【2025】1246号、黔路党议【2025】16号、黔路数党议【2025】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省公路局大数据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省公路局大数据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贵州省境内。
2.2 规模: 根据《普通国省道交通调查能力全面提升工作方案》《普通国省道多功能交通调查站布局和建设方案》《贵州省普通国省道多功能交通调查站布局和建设方案》相关要求,聚焦普通国省道,按照统一布局、分类实施、能融尽融、边建边用的原则,融合一批、升级一批、新建一批多功能交通调查站。
2.3 服务期限: 60。
2.4 招标范围: 服务期限内完成的多功能交通调查站的建设设计服务工作,含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等工作,含后续服务工作(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变更,交竣工验收配合等)。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设计招标划分为一个合同段。
2.6 其他: 项目总投资:本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12441万元,其中设计费为134.24万元。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甲级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详见招标文件。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