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冕宁县第四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专业工程暂估价部分)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冕宁县第四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专业工程暂估价部分)(项目名称)已由冕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冕发改经信项【2023】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冕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凉山州金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部分)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冕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冕发改经信项【2023】2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铧智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货地点:冕宁县高阳街道办范围内;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冕宁县第四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专业工程暂估价部分);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
2.4 招标范围:冕宁县第四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专业工程暂估价部分)的供货和后期服务。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设备供应商或设备制造商。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责任和权力明确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牵头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4)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也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5)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仪表
4.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