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左旗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第三批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巴林左旗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由巴林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左发改字〔2024〕19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巴林左旗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三批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巴林左旗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第三批设备采购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如下:
招标范围 |
具体内容、参数及供货要求 |
预算金额 |
发电机组、污泥低温干化一体机等设备 |
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
5312221.68 |
2.3交货地点:赤峰市巴林左旗
2.4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满足设备投入生产所需的全部条件。
2.5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或行业合格以上标准,满足招标文件供货要求中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3制造商参加投标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加投标,如委托代理商参加投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若代理商投标需开具设备制造厂家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自拟),否则同一品牌制造商及其授权代理商资格审查全部不予通过。
3.4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无串通投标、违法分包等不良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本工程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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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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