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巴丹吉林沙漠北缘综合治理项目己由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阿发改审批审字[2025]7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额济纳旗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内蒙古自治区防沙治沙基金,招标人为额济纳旗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额济纳旗巴彦陶来苏木、苏泊淖尔苏木、赛汉陶来苏木、温图高勒苏木、东风镇、巴音陶海苏木。
2、招标内容及规模:沙化土地综合治理总任务为33万亩,其中:工程固沙9万亩、工程固沙+人工造灌木林+节水灌溉设施6万亩、人工造乔木林+节水灌溉设施0.5万亩、人工造灌木林+节水灌溉设施2.5万亩、人工种草3万亩、封沙育林12万亩;配套作业道178公里。各实施年度任务见表1-1建设任务一览表。
1-1建设任务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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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内容 |
单位 |
建设规模 |
年度实施规模 |
管护期 |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
1 |
生态综合治理 |
万亩 |
33 |
3.5 |
9 |
5.5 |
15 |
|
1.1 |
工程固沙 |
万亩 |
9 |
5 |
4 |
|||
1.2 |
工程固沙+人工造灌木林+节水灌溉设施 |
万亩 |
6 |
3.5 |
2.5 |
3年 |
||
1.3 |
人工造乔木林+节水灌溉设施 |
万亩 |
0.5 |
0.5 |
3年 |
|||
1.4 |
人工造灌木林+节水灌溉设施 |
万亩 |
2.5 |
2.5 |
3年 |
|||
1.5 |
人工种草 |
万亩 |
3 |
3 |
3年 |
|||
1.6 |
封沙育林 |
万亩 |
12 |
1 |
11 |
6年 |
||
2 |
配套设施 |
万亩 |
178 |
178 |
||||
2.1 |
作业道 |
万亩 |
178 |
178 |
3、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其中施工2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项目管理1个标段。
标段名称 |
标段内容 |
控制价金额(元) |
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巴丹吉林沙漠北缘综合治理项目(施工一标段) |
工程固沙,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193950000.00 |
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巴丹吉林沙漠北缘综合治理项目(施工二标段) |
工程固沙+人工造灌木林+节水灌溉设施、人工造乔木林+节水灌溉设施、人工造灌木林+节水灌溉设施、人工种草、封沙育林、作业道路,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249308200.00 |
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巴丹吉林沙漠北缘综合治理项目(监理三标段) |
工程监理(依据国家法规、林业相关技术规程及合同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实施“三控”,通过合同管理与信息归档实现“两管”,协调参建各方关系,并履行其他约定职责;同时监督施工安全,确保工程合法合规推进,最终保障项目目标全面实现。) |
3400000.00 |
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巴丹吉林沙漠北缘综合治理项目(项目管理四标段) |
负责本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组织招标施工单位进场开工执行;监督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协调各参建单位,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协助编制项目预算,控制项目成本,审核工程变更和索赔,确保成本在预算内;制定质量管理计划,监督施工质量,组织质量检查和验收,确保符合标准;制定安全管理计划,监督施工现场安全,组织安全培训和检查,预防事故发生;制定项目进度计划,监督施工进度,协调各方资源,确保按时完成;建立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信息及时传递,编制项目报告,向建设单位汇报进展;组织竣工验收,确保符合要求,协助办理移交手续,完成项目移交;项目资金审核管理;履行其他约定职责; |
2907400.00 |
5、工期:
施工一、二标段工期:项目建设期:4年,即2025 年-2028年;项目管护期:种苗栽植后抚育管护3年(建设期1年+建成后2年),封沙育林管护期6年。
监理三标段服务周期:同本项目施工工期。
项目管理四标段计划工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所有验收、结算手续,并正式移交建设方止。
6、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7、资金来源:中央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内蒙古自治区防沙治沙基金)。
8、开评标方式:远程异地开评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须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部成员均需提供)
2、投标人资质要求:
施工一、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效期内的林木[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持有在有效期内的林木种子[或草种]生产许可证及林木种子[或草种]经营许可证视为同等效力)。(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监理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通过相应的资质年检。
项目管理四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并通过相应的资质年检。
项目负责人:
施工一、二标段: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或草原或园林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投标人出具的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项目承诺书为准,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按给定格式附在投标文件中)并提供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025年1月至今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人社局官网查询打印件或人社局盖章复印件,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一并附在投标文件中)。(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监理三标段: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在网上能查询的该企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提供网查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并提供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2025年1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
项目管理四标段:同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在网上能查询的该企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提供网查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并提供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2025年1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
4、信用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名单,投标人登录“ 信用中国(内蒙古)” 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报告附在投标文件中。(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部成员均需提供)。
5、财务要求:2021年-2024年任意连续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包括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审计报告中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本项目施工一、二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监理三标段、项目管理四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施工一、二标段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2)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及办理投标其他事宜。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的获取
1、请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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