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下停车场扩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下停车场扩建改造项目已由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榆政发改审发【2025】1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榆林市资规局后院。
2.2 工程规模: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市资规局后院,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的地下一层建筑,地下室顶面覆土后,基本用作绿化,可停放69辆车。现扩建停车场总建筑面积约2833.81㎡,主要改造内容为:扩建一层敞开式汽车库,利用车库屋顶作屋面室外停车场,设置汽车坡道顶棚,楼梯间一处、连廊两处等。改造后可新增车位数149个,其中普通车位125个、充电桩车位24个(快充车位)。
2.3 项目投资总额:1499.95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0081670.18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标段名称: 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下停车场扩建改造项目;标段编号:E6108003536c02849001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本次改造扩建内容为改造原地下停车场地下一层,扩建地上停车场一层,扩建停车场建筑面积2833.81㎡,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工程等。共划分一个标段,经财政审定最高投标限价为10081670.1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应为本公司的在职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确认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共三份);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投标人相关信息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录入并可查询。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 ①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s://www. creditchina. 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http://wenshu.court.gov.cn/)。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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